信用卡透支分为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平常我们虽然透支了信用卡,但是只要不是恶意透支的,就不属于犯法,可是怎么鉴定这个善意与恶意的范围了,这不是主观的吗?这两者的区别在哪里?怎么区分?谁来区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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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卡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
1、善意透支:是指信用卡持卡人在信用卡资金不足或者已无资金时,根据发卡银行的《信用卡章程》或者得到发卡银行的批准,超过自己的信用卡帐户内资金余额支取款项,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本息的行为。
2、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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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卡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基本条件
1、善意透支:
善意透支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1)在发卡银行《信用卡章程》规定的或者发卡银行授权的限额内。
(2)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本息。
2、恶意透支两个限制条件
(1)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
(2)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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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用卡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怎么区分
相信对于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概念和条件了解以后,就基本能区分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之间的区别,最主要的在于行为人的 主观意志内容不同,即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银行资金的意图,没有这一意图的即为善意透支,否则即为恶意透支。换言之,善意透支是先用后还,没有占有透支款的意思;恶意透支是明知不能偿还或不愿偿还而故意透支,具有非法占有透支款的目的。
客观上是否超过限额、期限透支,透支后经银行催收是否归还等只是认定行为人主观意志内容的征表,只是便于外在、直观地认定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而不具有决定性意义。”
还有,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