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但被保险人作为专业运动员从事其专业运动不在此限;
4、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5、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但遵医嘱使用药物的情形不在此限;
6、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应、中暑、猝死;
7、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8、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9、被保险人因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10、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袭击;
12、过敏及由过敏引发的变态反应性疾病;
13、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4、被保险人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形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成的意外;
15、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
1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17、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病毒或其他病原体导致的感染。
亮点一:意外医疗报销范围包括了社保范围内,自费药,报的范围广泛。
亮点二:保障计划选择多,投保人可以灵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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