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3、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5、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6、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10、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11、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12、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期间;
13、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14、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如自费药品费用等;
15、因椎间盘膨出和突出造成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
16、营养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整容费、美容费、修复手术费、牙齿整形费、牙齿修复费、镶牙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误工费、丧葬费。
亮点一:意外医疗报销全面,不限社保范围报销,0免赔,100%报销。
亮点二:住院医疗报销社保内费用和自费药,报销范围覆盖广。
暂无明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