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
一次性交清或者5年交:第5年开始每年给付100%基本保额;
10年交:第10年开始每年给付100%基本保额。
特别关爱金
一次性交清或5年交:投保时未满55周岁,60周岁后每年额外给付基本保额;投保时已满55周岁,自第5年开始,每年额外给付基本保额。
10年交:投保时未满50周岁,60周岁后每年额外给付基本保额;已满50周岁,自第10年开始,每年额外给付基本保额。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保费-已领取的生存金(包含年金、特别关爱金)。
保费豁免责任
投保人未满60周岁,遭受意外身故或全残,且与被保人不是同一人,豁免后续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