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报销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一般医疗保险金
最高保300万,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罹患重疾以外疾病,必须接受治疗,所花费的合理医疗费,扣除免赔后按比例赔付。
重疾医疗保险金
最高保600万,120种重疾医疗保障,扣除免赔额后,按比例赔付。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障
最高保600万,在特定的医疗机构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扣除免赔额后,按比例赔付。
重大疾病异地转诊保险金
最高保20万。
附加院外靶向药保险金
最高保100万,确诊附加合同所罹患的癌症且必须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需的且满足条件的院外特药,按约定的比例承担责任。
重大疾病住院津贴
最高1.8万,按100元/日。
意外身故/伤残/猝死
保障额度分别为20万、30万、60万。
重疾给付保险金
确诊合同所定义的重疾,一次性给付重疾保险金,保障额度分别为5万、10万。
特定责任定额给付
1、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津贴保险金最高保10万,按1000元/天,最多100天,免赔3天,2、ECMO治疗保险金最高保10万,3、住院治疗保险金最高保10万,4、特定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最高保10万,5、全残保险金10万,6、严重慢性肾衰竭导致的日常生活能力丧失津贴保险金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