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报销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一般医疗保险金
保险金额300万元人民币,免赔额1万元人民币。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保险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无免赔额。若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拥有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拥有公费医疗的身份就诊并结算医疗费用,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上述保险责任的给付比例为60%;其他情况下,给付比例为100%。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
飞机意外保障保险金额100万元人民币,火车(地铁、轻轨)意外保障保险金额10万元人民币,轮船意外保障保险金额10万元人民币,汽车意外保险金额10万元人民币。
恶性肿瘤特需医疗金
与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责任共用保额,无免赔额,给付比例100%。
质子重离子医疗金
保险金额100万元人民币,无免赔额,给付比例100%。
恶性肿瘤赴日医疗金
保险金额200万元人民币,无免赔额,给付比例70%。
恶性肿瘤院外特种药品费用医疗金
保险金额100万元人民币,无免赔额。若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拥有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拥有公费医疗的身份就诊并结算医疗费用,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上述保险责任的给付比例为60%;其他情况下,给付比例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