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身
故或伤残;
5.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或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涂用、注射药物造成的伤害;
6.被保险人发生医疗事故或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形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
成的伤害;
7.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醉酒或受管制药物的影响;
8.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应、中暑;猝死;
9.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
10.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
辐射;
11.战争、军事冲突、武装叛乱或暴乱、恐怖袭击;
12.除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导致的意外事故。
13. 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
14. 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期间;
15.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练习期间;
16.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17.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亮点一:综合保障全面,意外身价伤残、医疗、救护车、交通工具、骨折都有赔;
亮点二:医疗实用性高,0免赔,可以报自费药,报销90%
普通身故赔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