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心保障
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 身故赔付100%基本保额,伤残按不同伤残等级,赔付10%-100%基本保额。
意外医疗
经社保结算后,社保内用药100%报销,社保外用药50%报销;未先经社保结算,社保内用药70%报销,社保外用药50%报销。
意外住院津贴
最高100元/天,3天免赔,单次事故最多给付5天,年度最高累计不超过10天。
高风险运动
参加游乐场、丛林飞跃、水上运动,降落伞等高风险运动发生意外伤害,最高赔付50万。
猝死保障
最高赔付25万。
特定交通意外身故/伤残
搭乘航空、客运轮船意外伤害,最高额外赔付500万;客运轨道意外伤害,最高额外赔付100万;搭乘客运机动车、私家车意外伤害,最高额外赔付50万。
意外骨折
因意外伤害导致骨折,按约定给付不同比例保险金,最高保额3万。
救护车费用
因意外伤害产生救护车费用,最高赔付1000元。
个人第三者责任
于公共场所因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最高赔付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