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的疾病;被保险人在投保前罹患的、投保时尚未治愈的疾病,但投保时保险人已知晓并做出书面认可的除外;
2、被保险人患精神和行为障碍,遗传性疾病(见释义20),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释义21)(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但涉及重大疾病病种释义中第三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九十八条约定的情况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被政府依法拘禁或入狱期间伤病;
5、被保险人殴斗、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22),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
6、被保险人醉酒驾驶(见释义2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见释义24)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照(见释义25)的机动车(见释义26)导致交通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
7、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见释义27)导致的伤害引起的治疗;
8、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9、被保险人分娩(含剖腹产)、宫外孕、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非因意外导致的流产;
10、被保险人接受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变性手术及非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整容手术、牙科治疗;
11、被保险人非因职业原因或器官移植原因感染艾滋病病毒(见释义28)引起的治疗(但涉及重大疾病病种释义中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八十八条约定的情况除外);
12、体外或植入的医疗辅助装置或用具(义肢、轮椅、拐杖、助听器、眼镜或隐形眼镜、义眼等等)及其安装费用。
亮点一:首月交费低。不管多大年龄投保,首月都只需要3元,后续每月正常交费,不同年龄价格不同。
亮点二:住院可以垫付医药费,如果是发生合同约定的大病,可以向保险公司审核垫付医药费,缓交患者前期垫付费用压力,出院后报销。
续保条款不是很明确
投保页面部分信息不够全面,不少人投保后对投保平台、交费等不够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