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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信贷政策落地生效
云南省住房信贷政策于2024年5月25日全面优化,主要调整包括:
1.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至15%。
2. 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至25%。
3. 全面取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实现利率市场化。

政策实施后,云南省内多家商业银行已按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优化方案执行,具体如下:
- 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降至3.45%,较政策实施前下降15个基点。
- 二套房贷款利率最低降至3.85%,较政策实施前下降30个基点。

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货币信贷处负责人指出,利率市场化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内容,有助于商业银行根据市场供需关系自主定价,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为响应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部署,人民银行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国有企业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6月12日,人民银行召开全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云南省分行已协同相关部门推进相关工作,以市场化方式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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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湛江市开展“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决定开展二手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支持职工住房需求,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1. 贷款对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购买带押过户的二手住房时,可申请此类贷款(包括组合贷款)。

2. 办理条件:
- 受让方需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 转让方需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且无逾期。
- 交易房屋已办妥抵押登记,权属清晰,无受限情形。
- 抵押权债权余额小于交易价格。
- 取得转让方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 委托银行已开立监管账户。
- 交易双方同意将购房首期款、贷款资金划入监管账户。

3. 办理程序:
- 贷款申请及审批。
- 产权过户及抵押权登记。
- 受让方贷款发放。
- 转让方贷款结付。
- 转让方原抵押权注销登记。

4. 工作要求:
- 委托银行需确保账户无使用限制风险。
- 加强对二手房交易的审核,防止虚假交易。
- 严格监控交易环节,确保业务按时完成。

5. 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24年6月12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执行。

6. 通知解释:由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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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7
上海楼市放大招!“沪九条”出台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自2024年5月28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

1. 调整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 缩短非沪籍居民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
- 扩大非沪籍人才和单身人士购房区域。
- 取消离异购房限制,调整住房赠与规定。
- 支持企业购买小户型二手住房用于职工租住。

2. 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
- 可增购1套住房。
- 优化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减少购房利息负担。

3. 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 调整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和最低首付款比例。
- 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要求合理确定贷款具体条件。

4. 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
- 提高购买首套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 降低首付款比例。

5. 支持居住困难家庭改善居住条件:
- 对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居民家庭,给予过渡租房、装修搬家等补贴。

6. 优化土地和住房供应:
- 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实现高质量精准供地。
- 完善房地联动机制,差异化调整中小套型住房面积标准和比例要求。

7.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 探索通过国有平台公司等主体收购、趸租适配房源。
- 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质量。
- 提升住房品质,支持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
- 加强监测监管,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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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再放宽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发布机构: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日期:2024-06-07
文号:苏房金〔2024〕39号
时效:有效

内容概述:为满足缴存人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领导小组通知精神,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一、首套自住住房认定:
- 2024年6月1日前网签:家庭在苏州无自住住房。
- 2024年6月1日后网签:家庭在所购住房所在县(市)区无自住住房,或有1套住房且已挂牌出售。

二、第二套自住住房认定:
- 2024年6月1日前网签:家庭在苏州有1套自住住房。
- 2024年6月1日后网签:家庭在所购住房所在县(市)区有1套自住住房。

三、家庭住房套数认定:
以购房所在地住建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为准。

四、多子女家庭优惠政策:
- 2024年6月1日后网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住房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住房。

发布日期:2024年6月7日
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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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
1.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以适应房地产市场新变化和人民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 取消全国层面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下限。

3.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将根据因城施策原则,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各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政府调控要求,自主决定是否设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及其水平。

4.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据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利率下限(如有),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和客户风险状况,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

5. 本通知发布后,与此前规定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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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长沙买房“以旧换新”享首套房优惠
长沙市政府于2024年4月18日印发《关于支持居民购买改善住房的通知》,优化房地产限购政策,以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购房需求。具体措施包括:

1. 全市范围内实行“以旧换新”购买新房政策,购房者可享受首套房首付比和按揭利率优惠。
2. 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调。
3. 不再审查购房者的资格条件。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强调优化房地产政策,激发潜在需求,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优化限购政策旨在适应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满足居民改善性购房需求,释放市场潜力,加强新房、二手房市场联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当前居民住房需求已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等改善性需求成为市场主流。优化政策有利于解决家庭名下多套老旧小房子的问题,及时购买改善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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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
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延期偿还政策通知
1. 为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支持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经国务院同意,发布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2. 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将被免除。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3. 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经学生自主申请延期1年偿还。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4. 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报送的应予以调整。

5. 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通知由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成文日期为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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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