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邮人寿承保的“邮爱一生年金保险”亿元保单在保险圈引起广泛关注。该保单为趸交方式,即投保时一次性交清全部保险费。投保人来自北京,但具体信息未透露。
根据保险经纪人提供的利益演示,趸交保单在第五年可一次性领取一千万,之后每年可领取300万元年金,持续终生。30年时内部收益率(IRR)约为2.8%。除了趸交,该产品还可以选择三年交、五年交和十年交,返还速度有所不同。
这款保险产品适合两类客户:一是原本想要买房收租的客户,因为保险收益高于一线城市房子租售比,且本金安全;二是年近退休、想要进行养老储备的人士,保单返钱较快,本金可传给子女。
在核保方面,由于该产品为年金产品,没有人寿保障杠杆,购买金额没有上限,符合财务核保要求即可。此外,有传闻称该客户还有一份1.5亿元的保单正在录单,但未得到证实。
今年亿元保单频出,如2月汇丰人寿香港公司签下一张2.5亿美元的终身寿险保单,创下吉尼斯纪录。该客户为亚洲超高净值个人,保单具备财富保值及传承功能。
尽管年金保险有锁定利息、提供长期现金流等好处,但保险营销中将保险与避债避税挂钩存在不实之处。上海、广东、北京等地出台相关条例,明确人身保险属于可强制执行责任资产。最高法判例显示,投保人对保单的现金价值享有物权所有权,可被冻结并强制划扣。但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残保险、医疗费用保险等保障性保险产品一般不作扣划。
《保险法》第2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对于含有人寿赔付额的保险,如果已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属于受益人财产,不用抵偿债务;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身故保险金作为遗产,根据《继承法》规定,首先清偿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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