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出台
阿妮亚
来源:希财网
1. 《深圳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额度最高可达6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该办法将于今年9月30日起施行。
2. 个人借款人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带动5人以上就业,个人贷款额度可提高至最高60万元。合伙创业的借款人可根据合伙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但不超过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上限。
3. 小微企业借款人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带动5人以上就业,贷款额度可提高至最高500万元。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及实际招用人数等合理确定。
4. 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可申请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5. 借款人在同一贷款期限内不能同时享受个人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个人贷款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6. 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用工规模稳定、创业项目好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借款人,按规定按期还款后,可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7. 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届满前,借款人如确需继续使用资金或预计不能按期还款,但信用记录良好、无积欠贷款利息及罚息且创业项目经营正常,可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展期。展期只能申请1次,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期间不予贴息。
8. 本办法自2024年9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实施前已划转形成的担保基金可继续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已签订贷款合同的按原合同执行。
2. 个人借款人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带动5人以上就业,个人贷款额度可提高至最高60万元。合伙创业的借款人可根据合伙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但不超过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上限。
3. 小微企业借款人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带动5人以上就业,贷款额度可提高至最高500万元。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及实际招用人数等合理确定。
4. 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可申请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5. 借款人在同一贷款期限内不能同时享受个人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个人贷款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6. 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用工规模稳定、创业项目好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借款人,按规定按期还款后,可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7. 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届满前,借款人如确需继续使用资金或预计不能按期还款,但信用记录良好、无积欠贷款利息及罚息且创业项目经营正常,可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展期。展期只能申请1次,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期间不予贴息。
8. 本办法自2024年9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实施前已划转形成的担保基金可继续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已签订贷款合同的按原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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