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仅给付一项,且以一次为限。
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和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等待期是指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90天内(含第90天)的期间。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或确诊患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或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无息退回您已缴纳的合同的保险费,同时合同终止。但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患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或轻症疾病,则无等待期。
(1)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不含18周岁生日当天)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您已经缴纳的合同的全部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合同的全部保险费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缴保险费,其中包含依照合同第3.3条以保险费自动垫缴方式垫缴的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含18周岁生日当天)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2)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不含18周岁生日当天)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按您已经缴纳的合同的全部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含18周岁生日当天)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3)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等待期后,按合同附表一对重大疾病的定义和诊断标准,如果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附表一所列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4)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
在等待期后,如果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恶性肿瘤,且在确诊之日起的第30日仍生存,保险公司将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对于合同的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包含因恶性肿瘤而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仅给付一项。
(5)轻症疾病保险金
在等待期后,按合同附表二对轻症疾病的定义和诊断标准,如果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附表二所列任何一种轻症疾病,并且在轻症疾病确诊前未全残,且未被确诊患恶性肿瘤或合同附表一所列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被保险人在申请本条第2至4项任一保险金前已经申请并获得轻症疾病保险金的,如果该轻症疾病的确诊发生在被保险人符合本条第2至4项任一保险金给付条件之后,则保险公司在给付其他保险金时,将把已经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扣除。
(6)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在等待期后,如果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附表二所列任何一种轻症疾病,并且在轻症疾病确诊前未确诊患合同附表一所列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轻症疾病确诊日后合同保险期间内的各期保险费。
保险公司豁免保险费后,您不得再办理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