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单独且唯一导致身故的,我们将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累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在我们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2)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单独且唯一导致身体伤残的,且该伤残经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鉴定属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JR/T0083-2013,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以下简称“本标准”)中所列的伤残项目的,我们将根据该伤残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我们向同一被保险人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累计金额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3)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高铁、地铁、轻轨、轮船、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含民航班机)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单独且唯一导致身故或伤残的,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外,我们将按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同等金额的九倍额外给付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
(4)自驾车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自驾车时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单独且唯一导致身故或伤残的,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外,我们将按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同等金额的九倍额外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自驾车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
(5)航空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乘坐正在营运的民航班机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单独且唯一导致身故或伤残的,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外,我们将按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同等金额的九十九倍额外给付航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航空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