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附加悦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时间:2019-08-30 11:50:26

中韩附加悦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1、保险公司

中韩人寿

2、产品特色

是一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为被保险人提供重大疾病保障和轻症疾病保障,还可给付特定重大疾病关爱金。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0-50周岁

缴费方式:与主合同相同

保险期限:与主合同相同

犹豫期:15天

(1)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于等待期后经约定医院确诊初次发生符合本附加险合同第7条定义的第一类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于等待期后经约定医院确诊初次发生符合本附加险合同第7条定义的第二类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2)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至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于等待期后经约定医院确诊初次发生符合本附加险合同第8条定义的第一类轻症疾病,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于等待期后经约定医院确诊初次发生符合本附加险合同第8条定义的第二类轻症疾病,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同一种轻症疾病仅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最多针对三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满三种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3)特定重大疾病关爱金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至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于等待期后经约定医院确诊初次发生符合本附加险合同第9条定义的第一类特定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我们还按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额外给付特定重大疾病关爱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于等待期后经约定医院确诊初次发生符合本附加险合同第9条定义的第二类特定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我们还按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额外给付特定重大疾病关爱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主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和前述“重大疾病保险金”中,任意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即若我们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他保险金均不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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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疾险要求轻重疾病保障全面,高发轻疾定义宽松,一定预算下能买足保额,最好是买到30万以上;医疗险,要求续保宽松,疾病或意外可以报销治疗费用;经常开车预算小可以选一年期综合意外险,交费能力强可以考虑长期意外,不担心中断;理财产品看预期收益和经营情况,不要盯着怎么返还或返还多少,看现金价值和生存总利益。免费预约顾问了解产品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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