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对其每次住院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支付和免赔额后的部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给付规则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指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药品费、住院手术费、床位费、膳食费和其他费用之和。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之后发生且延续至本合同满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在医疗机构接受特定门诊治疗,对其每次特定门诊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支付和免赔额后的部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给付规则给付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本合同特定门诊治疗包括以门诊方式接受:肾透析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3)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在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手术,对其每次门诊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支付和免赔额后的部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给付规则给付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
(4)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发生疾病而入住医院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在与住院相同的医院因与该次住院相同的原因在该次住院前七日内(含住院当日)以及出院后三十日内(含出院当日)所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门急诊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补充医疗保险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给付规则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门急诊治疗费用,指包括医生诊断、处方、救护车费、药品、检查、护理、医疗用品等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费用,以当地卫生或有关政府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限。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累计给付的医疗费用保险金数额之和以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