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医疗金
住院病房费用
重症监护病房费用
医院杂项费用
手术费用
麻醉费用
住院主诊医师费用
家庭看护费用
近亲属陪宿费用
救护车费用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住院的最高赔付天数为180日,累计住院超过180日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对本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本合同到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对于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仍然按照“住院医疗金”责任约定计算并给付保险金。
(2)非住院肾透析及门诊恶性肿瘤治疗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在其保险计划对应的医院范围内接受非住院肾透析及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根据保险计划列明的赔付标准予以赔付。
非住院肾透析对于由专科医师推荐的被保险人需要进行的医疗必需的肾透析的费用。血液透析:通过血液在体外机器中的循环,将血液中的废物和过量的水去除;腹膜透析:透析液流过被保险人的腹腔,通过腹膜内层去除血液中的废物和过量的水。不包下列费用:治疗由肾透析引发或与之有关的并发症的费用;购置任何肾透析用设备、仪器、器材、机器以及用品的费用;腹膜透析体外循环机或类似设备的购置费用。
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被保险人在合法注册的肿瘤治疗中心治疗恶性肿瘤的门诊费用。
(3)器官移植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在其保险计划对应的医院范围内接受肾脏、心脏、肝脏、肺或骨髓移植手术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根据保险计划列明的赔付标准予以赔付。不包含获得该器官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用)或捐献者引起的任何费用。
(4)门诊医疗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在其保险计划对应的医院范围内接受门诊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根据保险计划列明的赔付标准予以赔付。
普通门诊费用
专科门诊费用
处方药物
门诊手术费
X-光及其他检查检验费用
紧急意外门诊牙科治疗
紧急意外门诊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