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人寿金麒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时间:2019-08-26 10:25:06

华泰人寿金麒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1、保险公司

华泰保险

2、产品特色

属于重疾险产品,为被保险人提供轻症、重疾、特定保障。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28天-17周岁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1年

等待期:90天

犹豫期:10天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轻型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天(含)(此 90 天称为等待期,续保时无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生并在我们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轻型疾病,我们不承担给付轻型疾病保险金的责任,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生并在我们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轻型疾病,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型疾病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2)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含)(等待期,续保时无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生并在我们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我们将退还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息),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生并在我们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我们将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3)特定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天(含)(等待期,续保时无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生并在我们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特定疾病,我们将退还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息),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天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生并在我们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特定疾病,我们将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15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和特定疾病保险金,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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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疾险要求轻重疾病保障全面,高发轻疾定义宽松,一定预算下能买足保额,最好是买到30万以上;医疗险,要求续保宽松,疾病或意外可以报销治疗费用;经常开车预算小可以选一年期综合意外险,交费能力强可以考虑长期意外,不担心中断;理财产品看预期收益和经营情况,不要盯着怎么返还或返还多少,看现金价值和生存总利益。免费预约顾问了解产品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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