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人寿鑫安利得两全保险分红型

时间:2019-08-19 09:33:31

渤海人寿鑫安利得两全保险分红型

1、保险公司

渤海人寿

2、产品特色

属于两全险产品,按约定时间可领取满期保险金,还有身故保障。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年龄者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犹豫期:15天

(1)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当日)身故,我们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含当日)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的金额约定如下: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疾病导致身故,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且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在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41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当日)身故,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160%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41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含当日)、61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当日)身故,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140%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61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含当日)身故,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120%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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