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医疗及日间手术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经医生确诊必须在医院内住院治疗或接受日间手术 、日间治疗 ,本公司就其每次住院发生的下列合理且必要的住院治疗费用或日间手术费用、日间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在各项费用的年度限额或天数、每日限额和最高给付日数范围内给付住院医疗及日间手术治疗保险金。
(2)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经医生确诊必须在医院内住院治疗,本公司就其每次住院发生的下列合理且必要的住院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在各项费用的年度限额或天数、每日限额和最高给付日数范围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①住院病房费
②膳食费
③护理费
④检查化验费
⑤治疗费
⑥材料费
⑦医生费
⑧药品费
⑨住院手术费
⑩住院加床费
⑪重症监护病床床位费
⑫精神疾病治疗费
⑬家庭护理费
⑭耐用医疗设备费
⑮救护车费
⑯入院前或日间手机费
⑰入院前或日间手术前求诊费
⑱离院后治疗费
⑲器官移植费
(3)日间手术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经医生确诊必须接受日间手术、日间治疗,本公司就其每次日间手术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在年度限额范围内给付日间手术治疗保险金。
日间手术费:指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手术的医疗费用,例如外科医生费、手术费、手术室费、恢复室费、麻醉费、麻醉师费、手术监测费、手术辅助费、未独立记账的术中用药费、材料费及手术设备使用费等。但不包括器官移植手术中发生的器官供体寻找、获取以及从供体切除、储藏、运送器官的相关费用。
本项责任不包括因生育,牙科疾病,于保障区域之外接受的紧急治疗、体检和接种疫苗而发生的住院医疗保险金。
(4)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本公司就其每次在医院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在各项费用的年度限额、次限额以及最高给付次数范围内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①挂号费
②诊疗费
③药品费
④检查化验费
⑤治疗费
⑥材料费
⑦耐用治疗设备费
⑧中医治疗费
⑨护理治疗及其他特殊治疗费
⑩特约门诊治疗费
(5)紧急意外门诊牙科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对于以下紧急意外门诊牙科治疗费用,本公司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其自然牙齿或牙龈伤害而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 24 小时内进行的医疗上必要的牙科急症诊疗的费用;
同一牙医在意外事故发生后 30 日内提供的后续诊疗的费用(包括处方医药用品和药品的费用)。
(6)紧急救援服务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未违背医嘱,且未出于获得或寻求任何海外医疗或外科手术目的,在离开常住地 150 公里以上的旅行途中(且每次出行不超过 90 天),遭受重大意外伤害或急症时需要医疗紧急救助,被保险人或其个人代表可拨打本公司委托的救援机构(以下简称“救援机构”)24 小时热线从救援机构获得以下紧急协助服务和利益。救援机构是一个服务供应商而非保险公司,因此救援机构不会提供任何财务赔偿或处理任何形式的任何理赔,被保险人不能直接向救援机构要求补偿被保险人支付的或由此引发的任何类似费用。 所有的以下服务的费用将由本公司直接支付给救援机构。
①电话医疗咨询、医疗机构介绍和建议
②紧急医疗运送
③治疗后医疗护送
④遗体或骨灰的送返
(7)牙科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对于被保险人因牙科产生的以下费用,本公司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自付比例负责赔偿,累计给付不超过各承保项目的年度赔偿限额:
①牙齿治疗、洗牙和口腔检查
②镶牙费用
③既往牙科病症的特别条款
(8)女性生育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女性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的妊娠期间、流产和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根据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累计给付不超过生育保障的年度赔偿限额:
①孕前常规产前检查费用,包括每次妊娠期内两次超声波检查费(对医生提供必要性证明的高危或伴有并发症的妊娠,可以包括两次以上的超声波检查费);
②正常的分娩费用;
③医学原因的流产或终止妊娠医疗费用;
④产后一次复查费用;
⑤新生婴儿出生后 15 天内未出院期间所接受的治疗费用,包括护理费及疫苗费用,其中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
(9)预防性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对于被保险人因下列项目产生的费用,本公司根据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累计给付不超过各承保项目的年度赔偿限额。
①常规体检、健康检查
②接种疫苗
(10)保障区域外紧急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障区域以外的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旅行时(单次最长不超过 45 天),因下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紧急医疗的,本公司对相关紧急医疗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保险单列明的赔偿标准在年度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付紧急医疗保险金:
①高热(成人摄氏 38.5 度、小儿摄氏 39 度以上);
②急性腹痛、剧烈呕吐、严重腹泻;
③各种原因的休克;
④昏迷;
⑤癫痫发作;
⑥严重喘息、呼吸困难;
⑦急性胸痛、急性心力衰歇、严重心律失常;
⑧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脑血管意外;
⑨各种原因所致急性出血;
⑩急性泌尿道出积血、尿闭、肾绞痛;
⑪各种急性中毒(如食物或药物中毒),各种意外(如触电、溺水);
⑫脑外伤、骨折、脱位、撕裂、烧伤、烫伤或其他急性外伤;
⑬各种有毒动物或昆虫咬伤或者急性过敏性疾病;
⑭五官及呼吸道或食道异物,急性眼痛、眼红或眼肿,突然视力障碍以及眼外伤;
⑮其他给予危、急、重病者的紧急治疗。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接受紧急医疗治疗的,累计给付紧急医疗费用以不超过紧急医疗保险金的年度赔偿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