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您已支付的保险费(不计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合同中的“身故保险金”与“重大疾病保险金”二者不可兼得,即若保险公司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则另一保险金不再给付。
首次中症保险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首次轻症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首次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且该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首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首次轻症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首次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且该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特定疾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于等待期后,且在年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当天)之前,初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且属于少儿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保险金额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为男性,并于等待期后,且在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当天)之后,初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且属于男性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保险金额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为女性,并于等待期后,且在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当天)之后,初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且属于女性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保险金额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特定疾病高龄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为男性,并于等待期后,且在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生日当天)之后,初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且属于男性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高龄保险金额给付特定疾病高龄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为女性,并于等待期后,且在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生日当天)之后,初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且属于女性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高龄保险金额给付特定疾病高龄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且年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当天)之前,初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合同所定义的白血病少儿特,在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保险公司将豁免自被保险人确诊白血病后余下各期您应支付的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您已交纳的保险费,除本项保险责任之外的其他项保险责任均终止,合同继续有效。同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减至零。
中症/轻症豁免保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则自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首次确诊中症疾病/轻症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至最后一期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止,保险公司豁免前述期间内合同您应支付的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您已交纳的保险费,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中症疾病/轻症疾病,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在豁免保险费期间,保险公司不接受被豁免合同任何险种、保险金额及交费方式和交费年期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