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个人营运类车贷,营运类汽车仅指一手营运车,主要划分为客运车、货运车和工程车。
个人营运类车贷
类型 | 个人营运类车贷 |
贷款期限 | 1、客运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符合相应条件的最长不超过4年。 2、货运车和工程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符合相应条件的最长不得超过3年。 |
贷款限额 | 1、客运车贷款限额,原则上控制在所购车辆价格的60%以内。 2、货运车和工程车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原则上控制在所购车辆价格的50%以内。 |
贷款预期年化利率 | 根据贷款期限长短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档次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执行,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预期年化利率基础上一律不得下浮。 |
(一)贷款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当地固定住所和详细住址;
4、具有足够、可靠的还本付息能力和合法收入来源;
5、个人信用良好;
6、提供经办行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7、提供经办行认可的抵、质押物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提供第三方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8、借款人有与购买营运车种类相适应的经营许可证明(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证等);
9、借款人能够提供贷款用途、营运内容、当前和历史营运情况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协议、承包合同、运输单据等);
10、支付本办法规定的购车首付款的证明;
11、经办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还款方式
个人营运类汽车贷款必须采取按月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不可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
1、贷款偿还方式和还本付息计划应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
2、客户可根据需要选择还款方式,但一笔借款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未中国银行同意不得更改。
(三)所需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贷款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同时提供其复印件;
3、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以及家庭基本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等开具的);
4、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或合同;
5、营运内容、当前和历史营运情况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协议、承包合同、运输单据等);
6、能够支付购车首付款的证明;
7、所购车辆用途说明及相应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预测说明;
8、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担保所需的证明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抵/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含财产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
2、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中国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书面估价证明、同意保险的文件;
3、质押物须提供权利证明文件;
4、担保人同意履行连带责任担保的文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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