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 个人车位按揭贷款 |
还款方式 | 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方法;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还可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的方式。 |
贷款对象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我行已办理附属车位的商品房按揭,或与商品房合并办理按揭贷款,且还款记录良好。 |
贷款限额 | 最高不超过所购车位价值的70%,且不得超过对应住房按揭贷款核准成数。 |
贷款期限 | 最短不得少于6个月(含),最长不得超过20年(含),且不得长于过对应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剩余年限。 |
申请材料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零售贷款申请表且经借款申请人签字确认;
2、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
3、婚姻证明材料;
4、我行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
5、购买车位或与住房一并购买车位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文件;
6、借款担保的抵押物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
7、支付所购车位首期款发票,或借款人在我行开立首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首付款的活期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授权我行冻结及开发商在依照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了约定之相应义务以后划付全额房款至所购一手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8、期房应提供预售许可证复印件,现房应提供大产证(附记中应包括所交易房产的明细)和确权单;
9、授权我行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并记录查询结果的相关文件(借款人签署《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零售贷款申请表》中“借款申请人申明栏”即可);
10、在我行辖内网点开立的借记卡卡面复印件,活期一本通储蓄账户,活期一本通储蓄账户户名及借记卡户名须与借款申请人一致;
11、优质客户必须填写我行优质客户优惠方案表;
12、贷前调查报告;
13、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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