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是指以家庭住房装修为目的,以借款人或第三人具有所有权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由第三人为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招商银行装修贷款可根据装修的工程进度分次发放。每次放款的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审批的贷款金额,每次放款的贷款期限一致,还款方式相同。
一、装修贷款条件
贷款的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身份证明
年满18周岁,具有当地常住户口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经济收入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具备到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对自雇人士(即自行成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在上述机构内持有超过10%股份,或其个人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上述机构的经营收入者),不能仅凭个人开具的收入证明来判断其还款能力,应通过要求其提供有关资产证明、银行对帐单、财务报表、税单证明和实地调查等方式,了解其经营情况和真实财务状况,全面分析其还款能力。
3、抵押担保
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资产作抵(质)押担保,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装修合同
借款人已与装饰公司签订相关的装修合同或协议。
5、房屋证明
对新购住宅装修的应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正本)、购房收据或发票等资料;原有住宅再次装修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
6、其他材料
经办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装修贷款办理
1、申请
借款人持以下证明文件到贷款经办网点填写申请表:
* 有效身份证件。
* 婚姻状况证明。
* 质押、抵押证明文件,以保证人提供担保的,须有担保证明文件。
2、审贷
银行对借款人担保、信用等情况进行调查,按程序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
3、签约
借款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办理以下手续:
* 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
* 办理公证、保险、抵(质)押登记等手续。
4、贷款发放
招行在借款人办妥相关手续后,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个人账户并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将贷款划付相关的收款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