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母婴保险产品介绍
使用人群:进入本公司指定医院等待分娩的孕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的胎儿为连带被保险人。
保险期限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办理入院手续、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之日起。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分娩或者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分娩之日起7日内因分娩以致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中国人寿母婴保险好吗?国寿母婴险是一款老产品,只能保障妊娠身故和其他意外和伤残,缺乏妊娠疾病和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保障。为了给自己和孩子更好的保障,最好选择包含妊娠疾病和婴儿先天性疾病的母婴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