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员工入职后,公司都会为其购买社保。关于社保里头和工伤保险,你了解得透彻吗?买了工伤保险的你又能享受哪些待遇呢?
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法定工伤保险待遇一共有三大类,即医疗类待遇、伤残类待遇和因工死亡类待遇,共计16个待遇项目,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待遇有12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待遇有4项。【说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区别之处】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2012年市政府令第50号)第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的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工伤医疗费;
(二)工伤康复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五)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
(六)生活护理费;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丧葬补助金;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第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停工留薪期内的生活护理;
(三)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