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赔付盲点
也许有人会说,平安福的终身重疾险是附加在“平安福终身寿险”产品上的,而且整个《平安福健康保障计划》还附加了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障,从整体来看平安福的优势难道不该远胜于常青树吗?小编只能遗憾的说,你想多了。
平安福这款终身重疾险的全称为“附加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5)”,该保险条款中关于“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规定是这样的: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主险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当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时,主险合同终止。】
简单来说,就是平安福附加重疾险的保额和主险的保额属于共享状态。以20万保额为例,如果购买《平安福健康保障计划》的被保险人患上重疾,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获得保险公司赔付20万重疾保险金后,重疾险合同中止,而对应的主险(即“平安福终身寿险保险”)身故保险金也会相应减少20万,实在很不划算。
反观华夏常青树,从“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2015)”的条款可知,该保险责任中包含轻症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但是在给付条件中,常青树条款又有这么一条:
【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与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
简单来说,以上四类保障只赔一个且只赔一次,合同就会中止。同样以20万保额为例,投保常青树重疾险后,被保险人可同时拥有20万重疾保险金、20万身故保险金,20万全残保险金、20万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四大保障,但是这四个20万并不是叠加的,而是赔付一个20万,这份重疾险保障也就结束了。
乍一看,常青树的重疾赔付并没什么特别之处。但如果也像《平安福健康保障计划》一样(以“寿险+重疾险”进行搭配),在购买常青树重疾险的同时搭配一款终身寿险或定期寿险,那么相比平安福重疾险赔付会等额减少主险寿险中的保额,常青树则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那么平安福附加重疾险赔付会影响主险保额究竟是为什么呢?其原因在于“提前给付”四个字。
【提前给付VS额外给付】
所谓“提前给付”是指罹患重疾后可提前得到赔付,但是对应的身故保额与满期金会等额减少。比如20万(身故、重疾、满期金)保额,赔付重疾后,身故/满期金=0,保单也就终止了;30万(身故/满期金),20万重疾,赔付重疾后,身故/满期金下降为10万。
与之相对的是“额外给付”:重疾赔付不涉及身故/满期金,是独立的重疾保额。同样例子,20万(身故、重疾、满期金)保额,赔付重疾20万后,身故/满期金依旧为20万,仅终止重疾这部分的合同,其余责任继续有效。
而很多投保人在购买平安福前常会忽略这一赔付情况,最终落得一个哑巴吃黄连的下场,所以小编一再强调,一定要看清保险条款,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弄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