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调查表明,人一生患重大疾病的的概率为72.18%,因此,近80%的人打算购买重大疾病险。然而,在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中,重大疾病险玄机重重。盲目购买的结果就是很容易掉进重疾险陷阱,难以获得理想的保障。重疾病险陷阱主要有哪些呢?
多次赔付重疾介绍
陷阱一:并非所有的大病都可以保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基础,在该《规范》包括的25种重大疾病外,各家公司会自行增加一些病种,一般都达到30种以上,最多的宣称有500多种。
这些重大疾病具有两大特点: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大,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比如:恶性肿瘤(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等。
陷阱二:确诊后,并非立即获赔
有很多投保人以为,购买保险不久后如果被确诊重疾后,就可以立即获得赔偿。其实未必,重疾险都是有观察期的。
什么是重疾险的观察期?
观察期是指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在一定的时间内罹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是不赔或者只赔偿部分保额。一般说来,重大疾病的观察期一般在30天到1年,各保险公司条款上规定的都不一样。
陷阱三: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需留意
业内人士表示,提前给付的重疾险一般是附在主险下面,以附加险形式出现。所谓提前给付,是指当发生条款所列的重疾风险后,将主险的身故保额提前给付,同时主险的保额相应减少。比如,主险的保额为30万元,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10万元,那么,如果保险公司对重疾赔付10万元,则主险保额将降低为20万元。
与提前给付对应的是额外给付。如同样是30万元的身故保额,如发生重疾赔付10万元,身故或满期金仍旧是30万元。
可见,提前给付的重疾险属于与主险共用保额,保费会相对低一些。所以,注重性价比的人士可以投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除了保费低外,提前给付表现为先给付、后治疗,可让病人不必为医药费用担忧。而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因为赔付完重疾后寿险保障仍然存在,适用于注重全面保障,经济条件较好的人士。
陷阱四:保额与保费需掂量
保额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定,并非越高越好,保额越高,相应的保费也越多。
保额选择多少,不仅要根据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来定之外,还要了解重疾的医疗花费情况。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通常在10万元左,因此保额选择10万-20万元比较适宜。低于10万元的重疾险起不了什么保障作用,而超过30万元对普通投保人来讲,承担的保费又太贵,也没必要。
陷阱五:为父母购买需注意年龄
有这份孝心固然是好的,但是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重疾险对被保险人的年龄有明确的规定。
重疾险的购买最好不要等45岁以后才开始,那样保费会出现“倒挂”的情况,即保费总支出和保障总额相当,甚至超过保额,很不划算。举个例子,规划君拿一名25周岁的女性为例,购买一份20万元保额重疾险,每年需缴费4164元,共缴20年,共缴费8万多元。
而同样一款保险,45周岁的女性购买,每年需缴16386元,只交12年,保费就与保障额相差无几。
所以说“要想花费少,就要尽早保”。
拓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