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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有哪五大理赔误区

佚名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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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汽车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最最常见的交通工具之一,购买一辆属于我们自己的小汽车也是很多年轻人现在的心愿。国家有规定,买了汽车就一定要上保险,上了保险后就能大大降低出现后的经济损失。不过,关于车险的几个小误区大家一定要知道,不然保险公司可能拒赔,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误区一:先修理后报销

  有些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其实这说明他们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

  其实,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关事故记录。

  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

  误区二:事故责任大包大揽

  有的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

  在进行认定时,有的车主“不怕”承担责任,这是很危险的。因为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是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在责任认定中,车主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一定不要承担,切记不要对责任“大包大揽”,避免留下后患。

  误区三:出事当然要全赔

  消费者往往喜欢进入一个误区,认为我买了保险,出了事故就得全赔。其实根据保险条例,并非所有的事故都能得到全额赔偿。

  通常投保人在买保险时,往往只投有风险和强制购买的保险,一旦出现全责理赔,保险都要扣除20%的不计免赔率,即只赔80%,其余归投保人承担。

  投保人要想得到全额赔偿,前提条件是只有购买“不计免赔附加险”。实际上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也不是一定就可以获得全额理赔。

  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是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的。

  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理赔证件不全等等,保险公司会加扣免赔率。

  对于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保险公司通常认为难以客观判定当事车主的实际事故责任,其理赔标准无法将车主事故责任作为理赔参考依据。

  所以保险公司设定了特殊的加扣免赔率。

  误区四:定损、修理、理赔不分家

  几乎所有车主都认为,和4S店联合定损就是实际的维修费,也是保险理赔的金额。

  实际上定损是保险公司的程序,之所以和修配厂联合定损,是因为保险公司不是全能的,它要听取4S店的意见。

  4S店不能左右定损额度,保险公司会综合各方情况后,给出合理的定损额度,定损一旦完成,理赔额度也基本确定了。

  至于如何修理已与保险公司无关,由车主和修配厂来决定,实际修车费用视车主要求可能高于或低于定损额度,甚至修车地点也可能不是协助定损的厂家。

  误区五:委托修理厂理赔

  很多车主为了避免麻烦,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就将理赔全权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这样做虽然挺简单,但也存在不小的风险。

  一些规模小、资质差的修理厂往往利用客户的信任,用便宜的零部件为客户修理,以高价的零部件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样修理厂就可以获取不同零部件之间的差价。

  这样做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的记录。

  就算没有被保险公司发现,在续保时车主也会由于事故记录增多,而得不到费率上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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