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的很多朋友都想买房,但是又碍于自己的资金不够,便会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那么在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中,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有可能要求我们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作担保,那么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银行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本息责任。
借款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具有成都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帐户(或交纳住房公积金存款),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5)担保公司同意作为借款人偿还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小编提醒,上述的条件需要借款人同时满足方可。
借款人应向贷款银行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担保公司同意保证的书面意见;
(5)借款人在贷款银行所属营业机构的存款单据;
(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7)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拓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