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委托买卖有哪几种形式?
(1)当面委托。
即委托人以面对面的形式当面委托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与要求,由证券商受理股票的买卖。
(注:当面委托一般要委托人加以确认,受托证券商才予办理委托手续。)
(2)电话委托。
即委托人以电话形式委托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和要求,由证券商、经纪人受理股票的买卖交易。
(注:电话委托,则必须在证券商具备录音电话的条件下,才可办理。委托人以电话委托买卖成交后应补交签章,如有错误原因不是由证券商造成的,证券商不负责任。)
(3)电传委托。
即委托人通过发电传给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和要求,委托证券商代理买卖股票。
(4)传真委托。
即委托人以传真的形式,将确定的委托内容与要求传真给证券商,委托他们代理买卖股票交易。
(5)信函委托。
即委托人用信函形式,将确定的委托内容和要求告知证券商,并委托他们代办买卖股票的交易。
不同地方的委托方式不同,我国深圳、上海主要是当面委托。
股票怎么进行委托买卖?
具体步骤是:
选择证券营业部→签定有关协议(《指定交易协议》和《证券买卖代理协议》)→开立资金帐户(存入足够的资金)→进行证券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