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宁嘉保是一款健康保障产品,主要提供特定疾病和身故保障,在一定程度上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全面的保障,那么国寿康宁嘉保的保险责任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国寿康宁嘉保产品介绍
一、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0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3、5、10、15、20年交
等待期:180天(意外伤害不受等待期限制)
二、保险责任
1、特定疾病:主要提供40种特定疾病保障,只要在180天等待期内,罹患合同约定的一种或特定疾病,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若是在180天等待期后,罹患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特定疾病,则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2、身故保障:若不幸身故,则按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两者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特定疾病保险金和身故金仅给付其中一项,不能两者兼得。
三、免除责任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指特定疾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不包括严重肾髓质囊性病、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脊髓小脑变性症),先天性畸形(不包括艾森门格综合征)、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以上就是“国寿康宁嘉保产品介绍”的全部内容,若消费者有投保需求,可前往了解下!该超市产品丰富、性价比超高,总有一款适合你。